在诉讼中,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必须具备的三个根基属性: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这三个属性共同决定了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是法庭审理案件和认定事实的关键。在司法实际中,法庭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的三性发展质辩的过程,通称为“质证”。质证活动,在内容和对象上指向的就是证据的三性,学理上称之为“三性质证”模式。
一、何为证据“三性”
1.真实性
证据的真实性,也称为客观性,是指证据所表白和体现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的,可能反映案件的真实情况。真实性是证据能力的重要影响成分,不拥有真实性的证据会被排除;真实性也是证明力的沉要影响成分,真实性存疑则其证明力也会受到很大影响。真实性蕴含大局上的真实和内容上的真实两个方面,在质证时理当对证据的大局真实和内容真实颁发定见。
2.合法性
证据的合法性指的是证据的起源、法式以及大局等切合司律例定,使该证据能够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被审查和判断,不然将被予以排除。合法性蕴含主体合法、起源合法、大局合法、法式合法等方面。例如,不能正确表白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作出鉴定结论的主体必须拥有有关的鉴定资格等等。合法性也是证据能力的沉要影响成分(如犯法证据排除规定);合法性也影响着证明力的判断(如瑕疵证据规定)。
3.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也称证据的有关性,是指证据和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关联。有些证据与当事人之间产生纠纷的事务存在关联,但其与待证事实不存在关联,不拥有事实的关联性。关联性是证据能力的必要前提,关联性的水平(关联性的大。┮彩侵っ髁Φ某烈跋斐煞。当事人对证据质证时应表述该证据与举证一方待证事实(当事人必要证明的要件事实)之间有无关联性;诉讼对方则是基于对证据与前述待证事实的有关性颁发关联性的定见。
二、证据 “三性” 的互有关系及综合使用
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它们相互依存、相互造约,共同组成了证据的根基属性。真实性是证据的基础和性质要求,只有真实的证据才有可能证明案件事实;合法性是证据的规范保险,确保障据的获取和使用切合司律例定,守护司法公正和秩序;关联性是证据的逻辑纽带,将证据与案件事实缜密联系在一路,使证据拥有现实的证明价值。
在司法实际中,对证据的审查和判断必要综合思考 “三性”。首先,要审查证据的真实性,确保其反映的是客观事实。而后,要审查证据的合法性,排除犯法获取的证据。最后,要审查证据的关联性,判断其是否与案件待证事实有关以及关联水平若何。只有同时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证据,能力被法庭选取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凭据。并且,在判断证据的证明力时,也必要综合思考 “三性” 的具体情况。例如,一份真实、合法但关联性较弱的证据,其证明力可能相对较;而一份真实、关联性强且合法获取的证据,其证明力则相对较大。
总之,证据的“三性”是司法实际中不成或缺的沉要概想,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拥有极其沉要的意思。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该当充分意识到证据“三性”的沉要性,在证据的网络、提供和审查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要求,以确保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裁决。
(起源:北京总部 左传浩)